2013年上海杨浦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3310”引才计划申报2013/01/10 By cssauk-2

一、申报对象

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或在国外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在海外具3年以上工作(创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其技术成果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
(二)掌握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设计、金融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我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技术的。
(三)在知名跨国企业和专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精通专业领域,熟悉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的管理专家。(四)在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二、引进范围
1、目前在境外学习、工作(创业)的海外人才。
2、目前已在国内其它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杨浦创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3、2012年以来到杨浦基地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三、扶持政策
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实行项目评审制。其创业项目经申报评审,按分级分类原则(重点推荐A类;优先推荐B类;一般推荐C类)予以扶持。
(一)A类(重点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最高2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两年期信用担保贷款。
3、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4、创业项目失败,可按创业者本人首次现金出资金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业风险补偿金。
5、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6、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二)B类(优先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提供最高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两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三)C类(一般推荐类)项目
1、给予创业人才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企业注册所在园区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2、对符合基地产业发展导向、经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给予一年期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
3、创业者本人在本区域购房,可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
4、其它扶持按政策规定享受。
(四)其它扶持政策
1、企业研发补贴和奖励。评审入围项目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作为项目企业的研发补贴给予全额扶持。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本人工资性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按40%给予个人创新奖励
2、租房补贴。评审入围企业的创业者本人,如不在本区域购房,可享受3年共10万元租房补贴(购房和租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3、学术资助。对在专业学术领域学有所长的,结合个人意愿,重点向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为兼职或客座教授。
4、采购扶持。定期发布政府采购指导目录,引导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创新创业成果,优先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优先采购。
5、代理服务。项目在基地注册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政府购买“三项代理”(代理企业注册、代理会计记帐、代理纳税申报)服务,以及基地提供其它专项免费配套服务。
6、安心项目。在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方面实施政策倾斜,妥善安排就医、就学、就业。
7、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在本区域内购房,基地给予最高200万的购房补贴(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012年杨浦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3310”计划入围创业项目表
2013年1月10日